工作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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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2016-10-24其他 2019. 3. 1. 16:41
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2016-10-24 建立科学、实用的外国人才评估体系,注重能力、实绩和贡献,突出市场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市场需求导向(见外国高端人才公认职业成就认定标准说明,以下简称成就标准说明),综合运用计点积分制(见积分要素计分赋值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指导目录、劳动力市场测试和配额管理等,将来华工作外国人分为A、B、C三类,按标准实行分类管理。 一、外国高端人才(A类)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高精尖缺”外国高端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确定为A类,实行 “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服务。 (一)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经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或备案同意的副省级以上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人才引进计划(见成就标准说明1)的入选者。 (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